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17日讯 17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青岛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相关情况。
青岛作为国家首批试点城市和转型示范城市,十余年来坚持先行先试,培育了800多家定点长护服务机构,累计支付资金67亿元,惠及16.7万名重度失能失智人员。近日,根据国家、省最新出台的关于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关实施意见,结合青岛实际,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人社和民政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实施意见》),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据悉,《实施意见》在保持现行制度框架基本稳定的基础上,重点从“确立基本制度、完善筹资政策、优化待遇保障、规范服务管理”四个方面做了调整完善。《实施意见》指出,长期护理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基金统一建账,资金统筹使用。在完善筹资政策方面,青岛建立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独立筹资机制,进一步完善职工、居民等分类筹资政策,同步健全单位、个人、政府多方分担机制,推动形成“来源稳定、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可持续筹资格局。
在优化待遇保障方面,青岛现阶段明确将重度失能和重度失智人员作为我市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对象,经评估达到失能三、四、五级和重度失智的参保人可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职工、居民长期护理保险仍不设起付线,参保职工报销比例保持在90%。自2027年起,参保居民不再区分档次,报销比例统一调整至80%。
青岛将全面落实国家统一的《长护服务项目目录》,包括协助进食、沐浴、口腔清洁等20项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生活照护类项目,以及吸痰、换药、气管切开护理等16项基础性的医疗护理类项目。
近年来,青岛持续优化服务供给。目前,青岛已培育了覆盖城乡的照护服务资源,下一步,将积极探索社区护理服务模式,满足多样化服务需求。同时,青岛积极引导优质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向农村等偏远地区拓展延伸,探索将优质的医疗机构或医养结合机构纳入长护险定点管理试点。
《实施意见》指出,青岛要大力开展长期照护师培养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全面推进护理服务人员持证上岗。青岛将完善智能监管信息平台,通过GPS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应用,推进服务全过程留痕,服务内容和时长可追溯,并加强部门协同,严厉打击虚假评估、虚假服务、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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