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26日讯 12月24日,青岛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集中整治村(社区)“牌子多”问题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开展集中村(社区)“牌子多”问题。
《方案》明确了集中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并规定了村(社区)工作服务机构类保留的挂牌,集中解决好“强行挂牌、考核挂牌”问题,落实村(社区)挂牌准入制度,坚决做到“牌子减下来,服务提上去”,从源头上遏制村(社区)挂牌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方案》明确了挂牌标准。按照工作服务机构类、评比达标表彰类、创建示范活动类三种类型,明确在村(社区)办公服务场所挂牌的依据。对于工作服务机构类的牌子,只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有明文规定,且工作内容与直接服务村民(居民)密切相关的,方可在村(社区)设立工作机构和挂牌。对于评比达标表彰类、创建示范活动类的牌子,只有经党中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批准开展的,方可在村(社区)挂牌。各级各部门不得以是否挂牌作为考核村(社区)工作的依据。
《方案》要求精简机构牌子。在村(社区)办公服务场所门口,可保留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民兵连、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牌子以及“中国社区”标识。在村(社区)办公服务场所内部,可保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治中心、集体经济组织、退役军人服务站等4块牌子。对工作性质相似、涵盖内容相近、服务对象相同的内部牌子,进行合并整合。对标识与功能不符,无实质性业务,或者已经失效的,一律摘除撤销。
方案规定清理制度牌子。除确需群众知晓的公示、警示性牌子(如活动须知、注意事项等)外,内部的组织架构、人员名单、职责制度等牌子一律不准上墙。有关村规民约、业务公开内容或办事指南、服务流程等,可统一进入公开栏、宣传栏,或者编印服务手册、折页等“政策一本通”“明白纸”,有条件的可通过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或展示。
《方案》要求统一标牌样式。工作服务机构类牌子,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有明确规范制式要求的外,按照“谁要求悬挂,谁统一样式”的原则,由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统一制定标准样式。对于允许保留的内部4块挂牌,提倡制作集合式标识牌或功能性指引牌,可注明联系人和服务电话,方便群众办事。各镇(街)可按照统一规格样式,组织逐步替换、次第更新,不搞“一刀切”、大呼隆,不以任何形式增加基层负担或造成新的浪费。评比达标表彰类、创建示范活动类,牌子样式遵照主办单位规定,挂牌方式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规范有序,尊重村级组织和群众意见,确保村(居)民服务活动空间最大化。
《方案》明确实行归口管理。严格落实村(社区)挂牌归口管理制度。对工作服务机构类、评比达标表彰类、创建示范活动类的牌子,由省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备案管理,落实“一牌一核”。未经省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的,各级各部门一律不得强行要求村(社区)挂牌。对原有依据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挂牌标准的,由市相关部门(单位)按照省相关部门(单位)的部署安排,及时指导各区(市)予以清除。
《方案》明确加强监督检查。市、区(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和基层通过“12345”服务热线、“三我”活动等途径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各级纪委监委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整治不力、问题严重的严肃处理。(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贾 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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