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矛盾纠纷显身手!青岛这些单位和个人获得这一全国表彰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28日讯 司法部近日表彰了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集体和个人,青岛市2个集体、6名个人荣获全国模范表彰。

其中,城阳区流亭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胶州市胶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表彰;卜秀芳(青岛市金融消费纠纷调委会)、冯恩杰(市北区延安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綦松涛(李沧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刘伦慧(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张家河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陈世省(即墨区蓝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马言清(平度市南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6人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表彰。

近年来,青岛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不断深化人民调解改革,努力实现调解领域新突破、规范建设新格局、工作效能新作为,取得良好的创新实践和社会实效。目前,全市已建调委会6千余家,年均化解矛盾纠纷近3万件。今年以来,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社会组织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备案工作指引》,创新性地推动社会组织领域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市、区(市)两级社会组织总会、联合会、促进会、商会、协会等新兴社会组织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29家,成功化解矛盾纠纷557件,为企业、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3亿余元,为打造青岛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强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各类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向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信息928条,被采纳建议126条。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王言卿)

责任编辑:荣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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