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餐式”供应让优质项目“轻装上阵”!青岛自贸片区修订产业用地供应政策

青岛自贸片区修订产业用地供应政策,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套餐式”供应土地让优质项目“轻装上阵”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讯  日前,青岛自贸片区正式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产业用地弹性供应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次修订旨在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通过缩短供地年限、灵活供应方式,有效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加速存量土地盘活与流转,为片区产业转型升级腾挪空间。

《意见》核心突破在于“弹性”二字,明确对青岛自贸片区范围内工业、物流用地采取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多元土地供应方式。

“以前工业用地最高使用年限50年,现在企业可根据自身生命周期灵活选择。”青岛自贸片区规划建设部一部业务副主任陈鹏鹏向记者介绍,《意见》的实施将显著降低企业前期资金压力,让更多优质项目“轻装上阵”,同时也加快了片区土地要素的流转速度,避免土地长期闲置。

根据《意见》,弹性年期出让原则上不超过30年(可灵活选择10年、20年、30年等);长期租赁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最高20年,期满可续期;先租后让的租赁期不超过5年,转为出让时,租让年限合计同样不超过30年。

在土地成本方面,对于以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弹性供应的土地起始价或底价,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市场评估,按不低于弹性年限与最高年限的比值进行年期修正,不得低于按相应年限分摊的土地成本。

在供应管理上,《意见》进一步强化产业引导和项目准入审核。工业、物流用地原则上按“标准地”供应,针对用地需求面积较大或分期建设的产业项目,可按照“一次规划、分期供地”的原则分期供应,匹配项目建设节奏。

项目落地后,将接受多部门联合开展的达产评估、亩产效益评估和到期评估。此外,片区将通过履约监管协议与出让(租赁)合同“双绑定”,加强产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土地资源更高效匹配产业发展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用好多样化的供地方式,围绕项目实际需求配置资源,让有限的土地更快、更准地匹配到真正有需求的产业项目。同时通过达产、亩产效益、到期等评估环节,以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促进片区产业高质量发展。”陈鹏鹏说。(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高小岩)

责任编辑:孙源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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