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入选!海关总署新增12个“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城市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14日讯   跨境电商又一次迎来利好。今日,海关总署发布消息,自9月1日起,将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以下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范围,新增12个监管试点城市,青岛海关位列其中。

据悉,今年7月1日,海关总署决定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郑州、广州、深圳、黄埔等10个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在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本次新增加的12个监管试点海关为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此举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跨境电商稳外贸保就业等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

“跨境电商B2B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是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二是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指境内企业先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线上成交后再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购买者。改革实施之前,跨境电商B2B出口企业只能按照传统贸易方式申报通关,现在试点城市,跨境电商B2B出口有了专门的通关方式,可进一步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提升通关效率,助力企业拓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

据悉,自2016年获批中国(青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来,青岛以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为主线,着力构建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以来,青岛市加快网络消费载体建设,积极发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等新业态。今年上半年,青岛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增长314.04%,其中出口同比增长195.81%,发展势头强劲。(青报全媒体记者  胡相洋)

责任记者:陈海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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