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群众家门口办事,城阳区38项政务服务调整由街道实施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31日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高效青岛建设建设攻势和九大攻坚行动进程,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区里事家门口办”, 城阳区围绕社会、群众关心的高频事项和民生事项进行调整,将38项区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调整由街道层级实施。

此次调整由街道层级实施的区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共有38项,采取委托下放和窗口前移两种方式。其中,委托调整事项20项,窗口前移事项18项,调整后区级仍然保留事项实施权限。此举旨在通过“力量下沉、事权下放”缩短群众办事距离,解决基层群众办事慢、办事难的问题。记者看到,下放的事项包括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残疾人证发放和管理、残疾人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核等,这些事项“家门口”办理,将为对口群众带来极大便利。

据悉,对以委托方式调整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街道、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实际工作需求和受委托条件的完备情况,与各街道、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事项的具体内容、管理要求、工作流程、实施期限、法律责任,分期、分批次将事项调整至各街道、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实施。

委托协议签订后30日内,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刻制“政务服务专用章”交由各街道用于实施受委托事项,在受委托范围内与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行政印章具有同等效力。

此外,强化业务指导培训,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就委托事项进行业务指导和定期复核,对承担审批管理服务职责的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业务培训,确保政务服务运作规范有序。(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张晋)

责任编辑: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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