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13日讯 为深入推进“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从严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进行虚假宣传、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游客合法权益,有效净化旅游市场秩序。为发挥典型案件示范作用,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选取部分依法查办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布。
案例一: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青岛佳地美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5年11月,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对青岛佳地美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某罚款2000元。
案例二: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青岛秀水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游客开展日照一日游期间,使用不具备营运资质的大巴车向游客提供旅游服务。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2025年10月,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对青岛秀水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某罚款2000元。
案例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恒元同益(青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招徕游客参加“山海相约4天3晚”旅游团,宣传时承诺的入住海景房、赠送海捕活动等与实际行程不符。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2025年9月,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对恒元同益(青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裴某罚款5000元。
案例四:未按照规定为出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全程陪同
青岛超逸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旅游团队赴越南旅游期间,未安排领队全程陪同。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2025年5月,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对青岛超逸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孙某另案处理,罚款2000元。
案例五:导游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
导游陈某在接受旅行社委派作为“崂山一日游”旅游团队的导游,在进行导游活动期间对行程中的三个景点未带领旅游团队游览。该行为违反《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5年11月,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项,对陈某作出暂扣导游证4个月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导游秦某在接受旅行社委派作为“崂山一日游”旅游团队的导游,在执业过程中使用不实之词,欺骗消费者消费。该行为违反《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2025年7月,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对秦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50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将持续深入推进“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钉钉子精神保持全域全时段高压严管,对顶风作案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面维护岛城旅游市场秩序与公平竞争环境。市文化和旅游局提醒,各涉旅企业及从业人员以案为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共同营造安全放心、规范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马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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