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18日讯 连日来,青岛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查非法改装、驾驶报废车辆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连续查处多起典型案件,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力维护了辖区道路通行秩序和居民生活环境。

9月3日14时30分许,市南公安交管大队二中队执勤警力在中山路开展路面勤务时,发现一辆小型客车外观存在改装嫌疑,随即对该车辆进行拦停检查。经询问,驾驶人张某某自述因个人喜好改装车辆外观并已备案,但并不知晓排气系统严禁私自改装。由于对机动车改装相关法规缺乏了解,经民警现场普法教育,方才认识到私自改装排气属于违法行为。

9月4日晚间,五中队在香港中路开展“飙车炸街”专项查处行动。执勤警力在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小型客车排气声浪异常刺耳,存在非法改装嫌疑,随即依法拦停检查。经现场核查,该车排气管存在擅自改装痕迹,驾驶人涉嫌违法改装机动车并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上述两名当事人的行为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执勤警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分别对二人处以200元罚款,同时责令限期将车辆排气系统恢复原厂原貌。两名驾驶人均意识到自身错误,承诺尽快完成车辆复原,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在高速公路领域,公安交管部门同样加大了对重点违法车辆的精准查缉力度。近日,青岛公安交管董胶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疏港1号高速黄岛东收费站执行例行勤务时,接到系统预警:一辆疑似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正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执勤民警随即在收费站出口精准布控,成功将该车拦停。

经现场核查,该车状态为“逾期未检验”,且已连续超过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合格标志,达到依法强制报废标准。面对民警询问,驾驶人郭某称,自己平时主要使用电动自行车代步,很少驾驶该车,因此忘记了车辆审验事宜。对“交管12123”平台发送的提醒信息也始终未予重视,也不了解“连续3个周期未检验即强制报废”的相关规定。民警现场为郭某详细讲解了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的危害及法律后果。郭某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今后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民警依法收缴车辆并予以强制报废,同时对驾驶人郭某处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公安交管部门温馨提示:私自改装排气管极易形成“炸街”噪音,干扰居民生活,造成噪声污染。改装配件工艺难以保障,存在排气管脱落的安全隐患,还会损伤发动机、致使尾气排放超标。该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一经查处,驾驶人须将车辆恢复原状并接受处罚,提醒广大车主切勿私自改装排气装置。此外,由于报废车使用年限长、车况差,上路行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拒赔,驾驶人及车主将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请广大驾驶人朋友莫拿生命开玩笑,若车辆达到报废标准,请及时进行报废,并办理好相关手续,切勿心存侥幸,谨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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