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以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行政监督部门,健全完善评标专家监督管理和考核办法,严肃惩治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对评标专家扣分614人、暂停专家抽取资格561人,因违法违规和考试不合格原因清退出库215人,持续强化评标专家管理。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2026年第11期5起违法违规案例通报如下。
一、评标专家王某华收受贿赂对特定投标人打高分
2025年7月,在某医院康复综合楼建设施工总承包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王某华收受投标单位某建筑公司工作人员贿赂款3万元。王某华收受贿赂后,对该公司投标文件打出高分,严重违背了评标公正原则。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等规定。
处理结果:该案已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王某华于2026年1月4日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依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四十条等规定,2026年4月7日,王某华被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清退出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且不得再参与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
二、评标专家刘某建等人未按规定报告投标文件异常一致问题
2023年10月,在菏泽市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刘某建、王某、周某建、郭某琴应发现而未发现相关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发现后未如实书面报告。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等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考核细则》第七条等规定,2026年2月12日,评标专家刘某建、王某、周某建、郭某琴受到日常考核扣6分、暂停专家抽取资格6个月的处理。
三、评标专家仇某宝未履行法定回避义务违规参与评标
2025年4月,在东营市某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施工及监理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仇某宝与投标人存在经济利益关系,但未主动提出回避,全程参与并完成评标工作。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等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考核细则》第七条、第八条等规定,2025年4月28日,评标专家仇某宝受到日常考核扣12分、暂停专家抽取资格12个月的处理。
四、评标专家王某军等人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未提出否决意见
2024年5月,在烟台市某排水管网监测修复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评标过程中,有投标人单价报价超出限价,而王某军等5名评标专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否决其投标。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等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考核细则》第七条、第八条等规定,2025年9月24日,评标专家王某军、成某兰、王某琴、侯某霞、耿某玲等5人受到日常考核扣6分、暂停专家抽取资格6个月的处理。
五、评标专家田某水、贾某霞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
2026年3月,淄博市临淄区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二次招标评审结束后,经核实发现,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评标专家田某水、贾某霞未发现投标文件存在上述重大偏差,未依规否决对应投标。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等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考核细则》第七条、第八条等规定,2026年4月8日,评标专家田某水、贾某霞受到日常考核扣6分、暂停专家抽取资格6个月的处理。

上述案例中,部分评标专家违法违规、操守缺乏、底线失守,背弃了职业道德和法定职责,严重破坏了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必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全省评标专家务必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时刻敬畏法纪、恪守底线,严格依法依规履职。
通报指出,全省各级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严格落实《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评标专家评价考核细则和山东省评标专家“十应当”“十不得”等规定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厉的措施,持续高压整治评标专家评标乱象,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重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同时,依据山东省招标投标行纪、行刑衔接办法,对涉嫌违纪的评标专家移交纪委监委机关,对涉嫌犯罪的评标专家移交公安机关,不断净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交易秩序。(大众新闻记者 赵雅南 陈晓婉)
责任编辑:刘聪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