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28日讯 28日,记者从青岛市医保局获悉,青岛医疗救助年支出约2.15亿元,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梯次为困难人员减负,困难人员平均就医负担率仅为5%左右。医疗救助制度不仅减轻了困难群体就医经济负担,更让他们感受到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温暖和有力支撑。
49岁的王女士长期靠打零工维持生活。2016年,她丈夫因肺癌不幸离世,治病耗尽家中积蓄,还留下不少外债,她与正在读书的儿子相依为命。祸不单行,2018年,王女士确诊乳腺癌,先后接受手术、化疗和内分泌治疗。2025年3月复查,发现癌症已肝转移,需要长期化疗,每月医药费需要2000余元,持续治疗费用让这个家庭陷入困境。
转机出现在社区网格员的一次日常入户走访。了解到王女士的难处后,网格员第一时间上报沙子口街道。街道通过大数据比对、实地入户核查,按程序将其纳入城乡低保,由财政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崂山区医保部门同步在系统内完成救助对象标识。如今,王女士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刷医保卡或身份证,即可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
2025年上半年,王女士先后6次住院化疗,医疗总费用8.64万元。经过多重保障报销,基本医保支付4.95万元,大病保险支付1.21万元,医疗救助支付1.15万元,再救助支付0.56万元,个人自付7815元,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
医疗救助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可或缺的一环,对减轻困难群众就医压力、增进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青岛医疗救助政策主要包括参保资助和医疗费用兜底保障。对困难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6类8种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额或定额资助;对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实施分层救助,救助金额最高达17万元,救助标准省内领先。对于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大病患者医保范围内的个人负担费用,申请之前12个月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1.3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救助80%,年度救助限额15万元。(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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