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七期和第八期储蓄国债(凭证式)10月10日开始发售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9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自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获悉,2026年第七期和第八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将于10月10日至10月19日发售。个人投资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储蓄国债承销行营业网点柜台,通过现金或银行存款转账的方式购买。

本次国债最大发行总额300亿元,其中,第七期期限为三年,票面年利率1.63%,最大发行额135亿元;第八期期限为五年,票面年利率1.70%,最大发行额165亿元。

青岛市共有20家储蓄国债承销行,包括:

01.工商银行 02.农业银行

03.中国银行 04.建设银行

05.交通银行 06.邮储银行

07.招商银行 08.中信银行

09.华夏银行 10.光大银行

11.青岛银行 12.青岛农商行

13.浦发银行 14.兴业银行

15.平安银行 16.民生银行

17.河北银行 18.北京银行

19.浙商银行 20.广发银行

单一个人购买单期储蓄国债(凭证式)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

投资者购买两期国债后,可以到原购买机构办理提前兑取,但2026年10月19日不办理提前兑取。两期国债提前兑取时,利息按投资者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付,即:两期国债从购买之日起持有期限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年利率0.35%计付利息,满1年不满2年的按年利率0.40%计付利息,满2年不满3年的按年利率1.12%计付利息;持有第八期国债满3年不满4年的按年利率1.52%计付利息,满4年不满5年的按年利率1.63%计付利息。

储蓄国债承销银行办理储蓄国债(凭证式)提前兑取,可按提前兑取国债本金数额的1‰向投资者收取手续费。

2026年10月10日,我市将有部分储蓄国债(电子式)到期,包括2021年10月发行的五年期储蓄国债、2023年10月发行的三年期储蓄国债以及其他已到期未兑付储蓄国债。储蓄国债(电子式)到期时,投资者无需前往银行柜台办理兑付,银行将于到期日向投资者资金清算账户足额划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具体可联系咨询购买银行网点。(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奕宁)

责任编辑: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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