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交通运输领域又有3起违法违规案件被通报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5日讯 为持续净化港口市场环境,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交通运输局对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交通运输违法违规案件进行通报:

一、日照某船舶燃料油供应有限公司从事船舶港口服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案

执法人员在董家口港区D4泊位对港口船舶加油业务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日照某船舶燃料油供应有限公司使用“辽GL6172”号供油车辆,为靠泊在董家口港区D4泊位的某货轮提供加油服务,不能提供《港口业务备案表》。该船舶燃料油供应有限公司构成“从事船舶港口服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上述行为违反了《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执法部门依法给予该公司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上海某港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从事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维修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案

执法人员对董家口港区D16、D17泊位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泊位正在进行两处维修作业,作业单位均为上海某港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该公司依据相关维修维保业务合同,负责流程皮带机、门机、桥吊等港口设施设备的维修维保,不能提供《港口业务备案表》,构成“从事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维修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上述行为违反了《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执法部门依法给予该公司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山东某装备集团青岛有限公司从事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维修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案

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山东某装备集团青岛有限公司负责进行黄岛油港码头液化库区9007#罐维修安装防腐保温项目,该公司不能提供《港口业务备案表》,构成“从事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维修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上述行为违反了《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执法部门依法给予该公司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周建亮 通讯员 林金鹏 于飞)

责任编辑:吕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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