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将至,选择培训班要“擦亮双眼”!青岛市市南区教体局发布温馨提示

寒假将近,不少家长计划让孩子参加校外培训班,为此,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于日前特别发布提醒: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机构的作用,尊重孩子意愿,科学选择辅导机构和辅导内容,不盲目跟风,以免增加家庭的经济负担和孩子的学习负担。

目前,社会上培训机构办学质量参差不齐,甚至存在着不少非法培训机构,损害了家长和学生的利益,造成不必要的经济纠纷。为帮助家长科学、正确地选校外培训机构,确保学习效果,市南区教体局提醒家长注意几大事项。

首先是确认相关资质。一是办学资质,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线下学科类、语言类的非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应该具有“两证”,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应该具有“一证一照”,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是教师资质,市南区教体局严格规定,在职教师不得在教育培训机构兼职、挂职、兼课;授课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学校应将教师的教师资格证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提供外籍教师授课的学校应公示任职外籍教师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三是办学公示,市南教体局给市南区每个培训机构下发了“市南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公示栏”,将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课程一览表、收费公示表、教师资质、安全目标主体责任承诺书、消防安全证明、规范办学承诺书、日常安全巡查记录、致家长的一封信、党建工作的内容纳入公示栏,培训机构应该将公示栏悬挂在学校的醒目位置,凡是未悬挂、未公示的,均属违规行为。

其次是了解办学情况。一是安全环境,正规的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场所应符合国家建筑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具备消防逃生通道和灭火设施。二是课程设置,选择课程一定先查看培训机构公示的课程安排,进一步了解培训的内容、班次、进度、招生对象、授课教师、上课时间等信息,合理安排孩子的作息时间。

再次是维护个人权益。一是签订合同,国家已发布《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尤其要注意退费方式、违约金数额比例和带有承诺性的内容以及解决出纠纷的方式。二是缴费时应当索要正规发票,发票的题头需和培训机构名称一致。三是谨慎缴费,培训机构不允许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不要缴纳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谨慎对待赠课、打折、赠品等推销诱惑以及贷款预付费方式。

市南区教体局还提醒家长做好疫情防控。在送孩子参加教育培训前,建议家长提前为孩子测试体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务必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测温,出示健康码,如实填写信息登记;孩子在学习培训过程中如出现身体不适,应尽快带领孩子离开,及时就诊。

此外,家长可登录市南区政务网——市南区教体局专页,进入市南区民办教育服务管理平台,查看培训机构黑白名单,辨别相关机构有无资质。(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沐源)

责任编辑:杨海涛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