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居民如何申请医疗救助?官方解答来了!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月22日讯 今天,我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我市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的相关情况。今年,我市对困难居民类别作了相应调整。即在原有救助范围不减少的情况下,调整救助对象类别,将原7类救助对象合并为4类。

困难居民如何申请医疗救助?“特困等人员”、“低保家庭成员”享受基本生活救助,同步享受医疗救助。经民政部门认定后,医保部门同步共享身份信息。这两类居民就医刷卡结算时,医保报销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完毕,个人无需任何申请救助等操作。

“低收入家庭成员”需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申请身份认定,经认定后身份有效期1年。与“特困等人员”、“低保家庭成员”一样,自身份认定后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就医刷卡时一站式结算即可。

“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需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进行申请,是对申请前6个月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医疗救助。申请时提供就医有效票据等材料,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救助金直接拨付至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户或银行账户。(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郭菁荔)

责任编辑:岳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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