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拆迁合同却不腾房、买了房子不还钱.....城阳法院实施“善意+强制”执行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月26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今天从城阳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开展2021年首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5人,3案达成和解协议。其中有这样的执行场景,体现出法院在执行中针对实际情况,善意执行与强制执行相结合。

拒不腾房引矛盾 善意执行暖人心

申请执行人某社区居民委员会与被执行人万某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本已签订好拆迁合同,但被执行人中途反悔、拒不腾房,城阳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将所要拆迁的房屋钥匙交还社区居委会,并于2021年1月14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等,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

1月22日早晨,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万某住处,在万某家中,执行干警了解到,万某是家中唯一劳动力且收入不高,家庭生活较为困难。经与社区多次协调,执行干警帮助万某解决了腾房后的居住问题,并找到万某兄弟对其做思想工作。经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析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考虑到年关将至,双方协定被执行人于2021年2月28日(正月十七)前自行腾出房屋并将钥匙上交社区居委会。

购房借款久拖欠 强制执行显威严

申请执行人徐某与被执行人崔某、肖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双方当事人本是关系较为亲密的旧识,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借款30余万元用于买房,房子买好后,被执行人却没有如期归还购房借款,双方矛盾激化诉至法院。城阳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崔某、肖某仍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0年11月17日,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调查,被执行人拥有正在经营的养殖场,具有一定的履行能力。2021年1月22日凌晨,城阳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措施,并告知如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对其经营的养殖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最终,被执行人承诺分期还款,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成功执结。(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杨媛)

责任编辑: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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