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本科500元,硕士800元,博士1200元,来看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

(一)范围和条件

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认证,2016年及以后首次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2018年及以后毕业,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士学位认证且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申请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申领补贴时须具有本市户籍,用人单位按规定为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申请人由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二)补贴标准

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紧缺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申报人员自首次享受补贴月份起36个月内可申领住房补贴。

(三)申报流程

1.学历确认。申请人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进入“网上办事大厅-人才网办-人才服务-青岛人社·学历汇”模块,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照片;留学回国人员上传《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传成功后,由申请人就业地所在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等国家学历信息查询平台,对毕业生学历情况给予确认。核实结果通过“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反馈。

2.个人申报。已通过“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的申请人,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进入“网上办事大厅-人才网办-人才服务-在青就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模块进行申报。或者关注“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重点·办事-办事大厅”,选择“住房补贴”进行申报。

(四)实施期限

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

(五)咨询电话

0532-66711723

(六)政策依据

《关于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7号)、《关于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和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政策界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30号)

责任编辑:杨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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