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金瑞谟涉嫌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10日讯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今天发布:青岛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原政委金瑞谟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近日经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市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金瑞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市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金瑞谟利用担任胶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或承诺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崔洁)

责任编辑:王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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