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什么?听一听婚姻家事办案法官的心声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4日讯  在“三八妇女节”到来之际,莱西法院召开“护航和谐婚姻家庭关系”座谈会。会上,莱西法院相关业务庭汇报了婚姻家庭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交流了办案经验和心得体会,并重点针对民法典中离婚冷静期、妇女权益保护、离婚不离房的“居住权”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莱西法院院长张杰谈到,婚姻家庭案件关乎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法官办案应既解“法结”又解“心结”。要提升司法能力。要准确把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核心要义,提高审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要转变工作理念。坚持以调解优先为原则,注重当事人心理疏导与情感修复,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要注重风险管控。对婚姻家庭类案件的审理实行台账化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坚决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升级。

法官们也纷纷用“一句话”概括办案体会分享。

沽河法庭法官王云林说:针对比较激动的当事人,我常说的一句话是“婚姻给你带来的痛苦,远比不上离婚后你给子女带来的痛苦。”。

姜山法庭法官张云涛说,婚姻家庭案件更考验法官的审判艺术和智慧,在查明事实依法裁判的基础上,还要“练达人情”。

刑事审判庭法官李娟说,“婚姻的本质”是什么?要理解它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承办法官要不停地学习,方能办好此类案件。

日庄法庭法官栾涛说,让当事人把话说完、将“苦”道出,方能找到矛盾之根源、说理之方向。(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谭美娜)

责任编辑: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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