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理论与检察实务深度融合,青大与青岛检察院共建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

日前,青岛大学与青岛市检察院共建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揭牌仪式在青岛大学会议中心举行。青岛大学校长夏东伟,青岛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建新出席仪式并共同为研究基地揭牌。

青岛大学校长夏东伟(左)与青岛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建新(右)共同为研究基地揭牌

夏东伟在致辞中表示,青岛市检察院与青岛大学共建“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战略合作既是一份信任,更是一份责任。仪式上,夏东伟简单介绍了青岛大学的历史沿革、学校近年来坚持立足青岛、融入青岛、服务青岛取得的主要成绩,以及法学学科和专业建设的发展现状。

夏东伟说,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也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检察公益诉讼作为人民检察院的新领域,面临着很多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解决,青岛大学作为综合性大学有着从不同学科研究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特殊优势。检察院与学校合作共建“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打破高校和社会体制壁垒,将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将优质实践资源引入高校的具体举措。

夏东伟

夏东伟表示,青岛大学将以共建“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为起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组织研究力量,共同开展检察公益诉讼领域的科学研究、咨询服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工作,促进公益诉讼理论与检察实务的深度融合。青岛大学愿与青岛市检察院携手并进,围绕“美丽青岛”“健康青岛”“法治青岛”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共同推动公益诉讼检察研究不断深入。

李建新在致辞中说,检察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能,对于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法治和现实意义。近年来,青岛大学法学院为各项检察工作尤其是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双方就公益诉讼生态赔偿案件举办了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共同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课题,并共同起草《公益诉讼法(草案)》作为代表议案提交全国人大会议审议,为今后继续深化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他希望以合作共建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为契机,进一步打造公益诉讼检察理论与实践的研究高地,为公益诉讼检察的发展提供更大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李建新

关于研究基地建设,李建新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优势互补,实现理论实务融合发展。要秉持系统、互补和共同体的理念,以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为平台,推动学术资源和司法资源的融合再造,实现学术研究和检察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检察机关将把法治建设和司法实践的最新经验和生动案例带进课堂,为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提供“源头活水”。双方应共同加强对公益诉讼改革与实践重点难点问题的分析研究并及时把研究成果运用到司法实践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强交流,提高检察队伍建设水平。研究基地不仅是促进工作提档升级的阵地,也应成为提升队伍素能的绝佳平台。针对公益诉讼涉及行业领域多,专业知识跨度大,办案人员知识储备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双方应加强互动交流,在互动交流中增强专业素能,解决疑难问题。

三是建立机制,推动全方位深层次合作。把握新阶段、践行新理念、构建新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是检校双方共同面临的课题。应当以更高地位、更宽视野、更大格局凝聚共识与合力,在推动检察公益诉讼深度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探讨对“四大检察”和“十大业务”全领域进行更大力度、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合作,共同谱写检校合作的新华章。

在李建新、夏东伟和相关负责人的见证下,青岛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孔伟金与青岛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薇共同签署《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青岛大学共建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合作协议书》。

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揭牌仪式上,李建新和夏东伟分别向互聘研究员发放聘书。来自青岛两级检察院的两名公益诉讼检察官及青岛大学法学院和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的两名专家分别被聘为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研究员。

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一同参观了青岛大学校史馆。(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记者 杨海涛 通讯员 孙竹媛)

责任编辑:杨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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