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环境安全,青岛列出今年16个生态环境执法专项“清单”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25日讯  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改善环境质量,不断完善规范、公正、 公开、高效的生态环境执法体系,打造生态环境执法铁军队伍。近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1年度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明确全年执法任务、方式等有关要求,并将任务细化到专项和月,确保环境执法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和提升。

细化领域特点,十六个执法专项全方位保障环境安全

大气污染执法,将围绕夏季臭氧、秋冬季细颗粒物关键因子,以燃煤锅炉、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工业窑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为执法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倒逼治理减排。

水污染执法,将对经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涉水污染源、排放口、重点流域依法开展执法检查。

饮用水水源地执法,将巩固提升各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成果。对各级饮用水水源地制定具体执法计划并落实日常巡查,建立长效机制,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将组织执法力量对港口、码头、近岸装卸站、修造船厂等单位污染防治执法监管,组织开展入海排污口、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执法检查,直排海企业将被纳入重点监管对象。

噪声污染执法,将加强对企业工业噪声排放的环境执法,同时持续做好中高考期间工业噪声污染综合执法检查。

固体废物执法,将重点加强危废产生经营处置单位和一般固体废物集散地等风险领域执法监管力度,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全市医疗机构、城镇污水处理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综合执法检查。

土壤污染执法,将对列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的企业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现场抽查。

建设项目环境执法,重点在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执法工作。

生态环境执法,将按照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做好职责范围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环境执法监管。

农村环境执法,将按照职责范围内贫困村水源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禁烧纳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开展执法监管和日常巡查。

规模化畜禽养殖执法,重点检查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禁养区等范围内违法建设情况;组织开展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日常环境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污染防治执法,主要针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日常环境执法,确保环境安全。

加油站、排放检验机构执法,重点检查加油站油气回收处理装置运行情况。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机构开展日常执法,对重点对象加强监管,严厉打击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

移动源执法,强化在用机动车执法,以重型柴油车为重点,在车辆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开展监督抽测。开展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场执法检查,重点对建筑工地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情况,禁高区内排放标准(国一及以上)执行情况和使用过程中是否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污染物进行执法检查。

排污许可证执法,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现场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排污许可证填报内容与实际一致性情况,自行监测、台账记录、环境管理等要求落实情况;企业执行报告填报提交、执行报告填报内容与实际一致性情况;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中整改要求落实情况等。

环境安全与应急执法,加大“废品库”(危险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尾矿库)等环境风险领域环境执法力度。对涉环境风险和环境安全隐患单位环境风险评估措施落实情况、预案编制备案情况、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培训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多样化执法方式,助推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

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将严格落实污染源日常环境执法随机抽查制度要求,完善优化动态信息库和执法人员数据库,按要求进行日常环境执法随机抽查并公开抽查结果。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监管和信息公开,积极探索电量监控、热点网格研判、无人机飞检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开展非现场监管执法。对已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稳定达标、环境信用良好一年内无环境违法记录的重点监管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

全面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积极助推企业绿色发展。落实新修订的《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将企业环境信用分级分类结果作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的重要依据。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在完成最低抽查比例基础上,对监管对象进行科学分级,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集中检查、联合检查、交叉检查,紧盯督察反馈问题、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问题、重点信访舆情等环境问题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督促落实问题整改,提高执法效能。

健全部门协调机制。积极与行业管理部门建立生态环境问题线索通报反馈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边界清晰的执法职责体系。巩固深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联勤联动长效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形成打击合力。加强生态环境执法智库建设,邀请专家、律师参与重大复杂案件办理,为高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专业支持。实施专案查办,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实施专案查办,配备精干执法力量成立专案组,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守护环境安全。(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通讯员 赵润德 葛晶晶)

责任编辑:岳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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