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着别人的房子就是不走!青岛法官做了这件事,女“老赖”立刻“服软”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26日讯 记者今天从李沧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在全市发出的首份《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对威慑一女“老赖”履行腾迁义务有了可喜结果——“俺房子被占了两三年,今天可算是回到自己手里了,法官们为了俺这个事儿,也真是想尽了办法费尽了心。没有那份预告书,估计俺这个事儿还弄不利索。这真是给咱老百姓解了忧,办了实事儿!”申请执行人陈某欣喜感谢李沧区法院的法官们。

陈某说的这份《预告书》如何起了这样的威慑作用,这还得从一桩房屋租赁纠纷说起。

2016年3月,耿某某(女)承租陈某位于李沧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后因租金问题双方发生纠纷,陈某认为耿某某一直拖延租金及物业费,要求解除租赁合同;耿某某却说双方当初定的是长期租赁,自己还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两边只是对租金多少和付款方式没形成一致意见。案子起诉到了法院,经过审判,耿某某被判令支付租金并返还租赁房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耿某某承诺于2021年1月15日前从房屋内搬出并支付租金。但到期没有如期搬离。

经执行法官几次督促,耿某某还是没有履行腾迁义务的意思。 经过讨论研究,一种新的执行方案形成了——以《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的形式,明确告知耿某某再不履行义务,等待她的将会是涉刑事犯罪的严惩。

这样,这份在全市首发的预告书,贴到了耿某某的家门口。同时,办案团队持续跟进,秉着善意执行的理念,联系耿某某请清后果、言明利害,给其留下自觉履行义务的最后机会。

迫于法律的威严和对刑事犯罪的戒惧,耿某某主动表示愿意腾退房屋。2021年3月25日,在李沧法院执行干警的协调监督以及媒体记者的见证下,房屋腾迁顺利完成,案件圆满画上句号。

“现在我们正在进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教育整顿不是一句空话,更不是走过场。教育整顿的效果,就是要实实在在地体现在执法办案上,体现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上。创新推出这一预告书的方式,旨在加大震慑力度,以最小成本敦促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完善执行机制,创新执行举措,让预告书这样的好办法好措施更多地涌现出来,形成常态化,努力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刘明好对记者说。(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张清皓)

责任编辑:孙源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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