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好专题党课、加强教育培训、开展宣讲活动,青岛持续掀起市直机关党史学习教育热潮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30日讯  近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下发《关于做好市直机关党史学习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市直机关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党史学习教育各项任务,推动市直机关党史学习教育走在前、作表率,持续掀起市直机关党史学习教育热潮。

《通知》提出,要讲好专题党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七一”前后,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员先进典型等为基层党员讲好专题党课。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开展市直机关“‘百人、百堂、百部’话百年风华”微党课大赛,策划创作“信仰的力量”市直机关学党史庆祝建党百年特色主题党课,征集汇编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优秀党课文稿,在全市机关开展“学党史、悟思想、担使命”读书征文活动,凝聚党员干部不忘初心跟党走、不负韶华建新功的奋进力量。

要加强教育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教育培训。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将党史学习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市直机关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新党员、专职副书记、基层党组织书记、纪检监察干部、群团干部等培训班次,分类分层开展培训,引导党员干部在学思践悟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要开展宣讲活动。把集中宣讲和常态化宣讲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好市直机关宣讲骨干和宣讲员队伍的作用,分层次多形式全覆盖开展各具特色的党史学习宣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群众爱党信党护党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

要持续推选实事。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模范机关的重要载体,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及时跟进“三我”活动和媒体监督反映出来的问题,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着眼推动全市“项目落地年”、15个攻势等重点工作,突出办实事、解难题、开新局,开展市直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优质服务实事推选活动,每季度推选一批为民惠民便民、为企惠企便企的优质实事。

要用好宣传平台。深入挖掘、选树本单位本系统各类先进典型,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搭建市直机关“永远跟党走”系列报告平台,适时举办报告会,集中宣传各单位涌现出的为党为民、敬业奉献、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

要注重典型选树。开展“两优一先”等表彰对象的推选、评选和表彰活动。培育一批“党建工作示范点”,复查命名一批“机关名牌”,复查推荐一批省市级文明单位,推荐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劳动模范”“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等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以典型引路,推动市直机关各项工作上水平。

要唱响时代强音。举办市直机关书法绘画摄影展,开展市直机关“青春之歌给党听”“永远跟党走•巾帼建新功”主题系列活动。组织“颂歌献给党”合唱展演,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营造同庆百年华诞、共创历史伟业的浓厚氛围。

要组织走进机关。以“听民声、亮承诺、接地气、办实事”为主题,开展“我当接线员”“不解决找我”“到一线体悟”等活动。继续组织开展“机关开放日”,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市民代表走进机关,了解机关工作、感受机关文化,听取市办实事办理情况,见证民生项目落实情况,不断提高机关开放度和群众满意度,推动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通知》强调,市直机关部门单位要将党史学习教育情况纳入机关党建考核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萍)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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