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商标法》,椰树集团申请国宴饮料相关商标被驳回

【椰树集团申请国宴饮料相关商标被驳回】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4月5日公开了椰树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原告诉称,“椰树YeShu Coconut China State Banquet Beverage及图”商标属于原告的延伸性商标,可整体翻译为“椰树椰子中国国宴饮料”。法院认为,本案中,诉争商标含有我国国家名称“China”,指定使用在复审商品上,易使社会公众产生不良影响,诉争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本案裁判结果为驳回原告椰树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天眼查商标信息,椰树集团有限公司还于今年2月分别申请了“从小”“喝到大”商标,国际分类为啤酒饮料,商标状态为“商标申请中”。

↑微博截图

责任编辑:刘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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