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留言已回应,问题解决进行中!

楼院街巷存卫生死角!清理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市民栾先生留言,反映城阳街道西城汇工业园的帝元拉链厂北侧约200米位置,存在乱倒垃圾现象。

城阳区回复:辖区已将建筑垃圾清理完毕,下一步将加大对偷倒建筑垃圾行为的监管和巡查力度。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市民徐先生留言,反映西海岸新区朝阳山隧道北侧游商浮贩将垃圾杂物扔到花坛内的问题。

西海岸新区回复:辖区绿化养护单位安排绿化保洁人员对绿化带内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主管单位将加强对该范围的巡查频次及力度,维护好环境。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市民姜先生留言,反映市北区洛阳路18号楼院8号楼周边杂物堆积问题。

市北区回复:洛阳路街道组织人员对洛阳路18号院的杂物进行了清理。下一步将加大对居民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教育,同时加强巡逻,确保有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市民李先生留言,反映市南区旌德支路2号楼院的1号楼和2号楼门前,多个污水古力井周边形成卫生死角问题。

市南区回复:经辖区街道工作人员现场查看,旌德支路2号楼院古力井附近卫生整洁,未发现卫生死角。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观海网友N+8N51留言,反映市北区海岸路社区铁路桥下长期脏乱不堪的问题。

市北区回复:辖区街道立即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并组织城管办工作人员、城管执法中队执法人员联合处置,共清理废弃物料、乱堆乱放物品3车次,该处整体环境明显改善。同时,执法中队告知此区域责任人相关政策,要求责任人持续保持好周边环境。对此处存在的绿化问题,街道已向绿化部门反映。(下图)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市民杨女士留言,反映李沧区唐山路与唐街映像小区间一处空闲洼地,被唐山路临街商户倾倒生活垃圾的问题。

李沧区回复:目前,该处卫生死角已全部清理完毕,东小庄社区已对沿街商户进行宣传教育。下一步,东小庄社区将对该地块环境卫生情况进行监管,杜绝乱倒垃圾现象发生。(下图)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观海网友Z71qgc留言,反映崂山区西韩新苑小区东门广场后面长年有垃圾堆放,成了流浪狗觅食活动场所的问题。

崂山区回复:经核实,有周边老年居民在该区域堆放垃圾、私搭乱建、私自种菜。中韩街道组织人员对垃圾进行了集中清理,同时联合执法中队对私搭乱建进行了拆除,并对菜地进行了清理和平整。下一步,街道将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出现。此外,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中韩执法中队安排专业队伍对流浪犬进行捕捉,因流浪犬流动性大、警惕性强,现场未捉捕到。下一步,相关部门将不定期在小区内捕捉流浪犬。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市民陈先生留言,反映平度市长春路与苏州路路口一空地上有一大堆装修垃圾,长时间无人清理问题。

平度市回复:辖区街道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此建筑垃圾堆放于杜家疃村,为杜家疃村旧村改造产生的装修垃圾,街道已将其列入清理计划。4月7日,街道连夜清理完毕,现该处已无建筑垃圾。下一步,平度市将安排执法中队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广告牌匾竟私自安装!拆除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匡女士留言,反映即墨区金口镇谭家庄村有人在电线杆上安装餐饮广告牌的问题。

即墨区回复:目前,金口镇政府工作人员已将该违规餐饮广告牌拆除。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黄女士留言,反映即墨区通济街道曼谷阳光小区内多家网点房在门头上私设广告牌问题。

即墨区回复:4月7日下午,即墨区综合执法局火车北站中队工作人员与通济中队工作人员及曼谷阳光居委会共同研究决定,由曼谷阳光居委会及物业公司负责统计违规广告牌安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上报通济街道办事处,计划5月中旬对违规广告牌匾进行统一整治。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王先生留言,反映城阳区春阳路右转德阳路拐弯处有个大型楼盘广告牌的问题。

城阳区回复:城阳区已于4月8日赴现场查看核实,并联系广告牌所属负责人,当即对春阳路德阳路处的楼盘广告牌进行了拆除。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戴先生留言,反映城阳区春阳路青特小镇楼盘广告牌被清理后,铁架子留在原地的问题。

城阳区回复:经落实,广告牌铁架已于4月11日前拆除完毕。下一步,城阳区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管控力度,发现违法现象,立即进行查处。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观海网友留言,反映西海岸新区唐岛海岸小区楼顶广告牌整改数月未拆除的问题。

西海岸新区回复:经查,唐岛海岸小区位于漓江路122号,该小区4号楼楼顶确有“龙湖冠寓”广告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已在前期介入调查办理,并按照案件程序进行了立案调查,当事人一直未提供安装手续。根据案件程序,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下达了法律文书,积极推进案件进程。同时,积极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向其讲解法规政策。当事人同意配合工作,近期将会根据案件进程对广告牌进行拆除。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姜女士留言,反映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泉水路路灯杆上被私自安装广告牌的问题。

莱西市回复: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水集中队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置。经查,该处确实属于灯杆广告,于是第一时间组织执法队员进行拆除,现已全部拆除完毕。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孙女士留言,反映莱西市第一实验小学东侧道路沿街商户将电线横穿在广告牌上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莱西市回复: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人员前去查看,并对违规户外广告牌予以清理。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王先生留言,反映莱西市长隆市场内兴旺街两侧多个广告牌占用行车道问题。

莱西市回复: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人员前去查看,并对违规户外广告牌予以清理。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刘先生留言,反映莱西市梅山路上路灯杆安装的公益广告牌过低,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莱西市回复:莱西市住建局第一时间责成公益广告牌设计公司就公益广告牌位置过低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经整改完毕。同时,该局安排其对全市路灯杆公益广告牌设置情况进行排查摸底,重点排查螺丝松动等问题,如有问题立即整改。

公共绿地变自家“菜地”!恢复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市民杨先生留言,反映市北区周口路与南昌路交界处北侧绿化带被圈占破坏问题。

市北区回复:河西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组织执法力量认真研究该地块圈绿种菜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并组织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共清理圈占土地种菜13处,面积共620余平方米。下一步,河西街道办事处将认真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一方面安排执法中队在此处定岗、定点、定人巡查;另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护绿意识,确保无回潮现象。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市民孙女士留言,反映市北区合肥路福岭嘉苑小区部分业主破坏公共绿地问题。

市北区合肥路街道回复:合肥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接到问题后,立即赶到现场查看并做业户工作,于4月7日下午组织人员对福岭嘉苑D区的菜地进行了清理,共出动4人次,清理菜地6处,共计10平方米。下一步,合肥路街道办事处将加大监管力度,为辖区居民提供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市民邹先生留言,反映李沧区绿城御园小区公共绿地被业主毁坏后未及时恢复问题。

李沧区回复:前期辖区执法人员和该小区物业公司已将圈占院子的栅栏进行拆除。对于毁坏公共绿地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及物业管理公司尽快予以补绿,现物业公司已补种绿植。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市民于女士留言,反映胶州市新城市花园小区部分业主破坏并私占公共绿地问题。

胶州市回复:经三里河执法中队执法人员现场了解,业主已在城外租赁牡丹园区。业主表示,目前为牡丹花开季节,待花期结束后,就将牡丹移到适宜的场所。中队下一步将加大巡查力度,督促业主于花期结束后进行搬移。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市民刘先生留言,反映鲁德悦城小区部分业主破坏并私占公共绿地问题。

胶州市回复:经查,鲁德悦城小区存在业主私自种菜现象。胶北中队执法人员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由物业通知小区业主进行整改,胶北中队将督促其整改。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市民陈先生留言,反映平度市东阁街道红旗路新村小区内公共绿地被破坏圈占问题。

平度市回复:经调查,红旗路新村小区存在居民用绿篱和栅栏门圈占8号楼、9号楼楼北的公共空间,同时在里面种植花木,摆放零星花盆杂物的现象。4月7日,东阁街道组织人员联系并劝导当事人。经过劝导,当事人于4月7日下午开始自行清理花木。截至4月8日上午10时,当事人已拆除栅栏门并清理了公共场地内的杂物。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安排执法人员进行常态化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私自圈占小区公共物业空间的违法行为。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市民雷女士留言,反映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珠山名苑小区北侧河道旁草坪被破坏问题。

西海岸新区回复:经隐珠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执法人员现场查看,珠山名苑小区一期北侧河道旁有人种植蔬菜。执法人员现场联系当事人,当事人表示此处之前并未绿化。执法人员对其下达《违法行为教育规范通知书》,通知其自行清理,当事人表示配合。下一步,隐珠街道将继续跟进该处清理进度。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市民申女士留言,反映矿泉花园6号楼和10号楼楼下,部分业主破坏原有公共绿地并饲养宠物问题。

市南区回复:经八大关街道工作人员现场调查,该小区6号楼存在居民圈占绿化带放置狗窝养狗的问题,其行为违反了《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中队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当场将铁丝网拆除,将小型犬带回室内饲养,并尽快联系车辆将木制狗窝拉走。4月8日上午,执法人员到场检查,当事人已全部整改完毕。此外,经现场查看,该小区10号楼南侧绿化带内并无破坏并圈占绿地现象。此处有居民种植了一批花卉树木,并在绿化带边缘种植一圈灌木形成绿篱。针对绿化带边缘种植绿篱的问题,执法人员通过矿泉花园物业了解到,此处虽属绿化带,但因长期缺乏维护保养,原有绿植大多已死亡,事实成为荒地多年,所以该当事人为绿化环境,到物业公司报备,经同意后自行购买树木、花卉对此处进行补种,并在绿化带边缘种植一圈法国冬青。当事人种树的行为并未违法。关于反映的圈占问题,经现场查看,该绿化带两侧留有开放出口,小区内居民均可自由出入,非一楼住户单独使用,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圈占行为。但执法人员已现场建议当事人将树木进行修剪降低高度,减少对周边邻居的采光影响,增加视觉通透性。当事人表示,树木刚刚种上,需要一段时间静养成活,待成活后马上修剪。

银河路施工导致路堵!提速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于先生留言,反映因银河路半幅施工,水岸绿洲小区车辆出入困难问题。

城阳区回复:经落实,银河路北半幅已完成两层沥青面施工,目前正在按计划进行南半幅施工。因部分车辆存在乱停乱靠现象,早晚高峰时间压车情况特别严重。针对该问题,施工单位将加快施工进度,力争6月底前完工通车。近期,为了改善水岸绿洲小区居民出行难情况,物业部门开放小区东门,分流从银河路进出小区的车辆,减轻银河路交通量。相关部门也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乱停车进行处罚,保障进出小区车辆通行顺畅。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丁先生留言,反映城阳区实验中学门口放学时段堵车严重问题。

城阳区回复:目前,在上下学高峰时段,交警已在城阳区实验中学门口路段设置执勤护导岗位进行疏导调流,将最外侧车道用于临时停车,对停放在中间车道影响交通的车辆进行处罚,并督促接送学生车辆尽快离开此地。今后,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大疏导调流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徐女士留言,反映即墨区淮涉河三路墨水河西岸沿河道路停满车辆,堵车严重问题。

即墨区回复:淮涉河三路墨水河西岸沿河路段靠近即墨区农副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来往车辆较多,易造成堵车情况。为进一步规范该道路交通秩序,即墨交警部门将安排辖区中队加强巡逻,在每日交通高峰期间增加警力进行疏堵保畅,一旦发现违法停车现象及时进行劝阻,对拒不驶离违法停车的,将予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依法进行处罚。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胡先生留言,反映西海岸新区昆仑山南路违规停车引发拥堵问题。

西海岸新区回复:经落实,昆仑山南路(滨海大道—南港路)道路两侧小区、学校、海鲜市场较多,属于人群聚集区,车流量较大。前期,交警部门一直安排警力在该路段巡逻与治理,但因车辆流动性大,违法停车现象时有发生。下一步,交警部门将持续关注该路段,加大执法与宣传力度,依法治理乱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道路停车秩序。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网友“一二三”留言,反映平度市锦州路与厦门路路口左转车道少,引发堵车问题。

平度市回复:平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组织专人调查。经调查,该路口在早高峰期,北向南直行和左转车流量均很大。下一步,交警部门将根据现场调研情况,结合监控观察和车流量数据,先通过优化调整路口信号灯时间的方式,缓解高峰期交通拥堵问题。如果调整信号灯配时后,该路口依然拥堵,则根据路口实际情况对车道进行调整。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李先生留言,反映李沧区三元宫路商贩占道经营,引发堵车问题。

李沧区回复:经落实,三元宫路有游商浮贩占路经营,执法人员多次进行清理。下一步,辖区中队将加强日常巡查管控,对此区域采取错时执法和不定时巡查等措施进行整治,对拒不整改的将立案处罚。

●4月7日,本报9版刊发网友“夜行人”留言,反映崂山区同安路与银岭路交会处西向东方向左转车道少,容易堵车问题。

崂山区回复:经现场查勘,该路口西向东车道属性为左转、直行、直行、直行,西向北进银岭路仅有一个车道进口,东向西方向有右转车辆进银岭路,若在西向东方向设置直左转弯车道,会导致两排左转车辆与对行右转车辆抢行进入银岭路的情况出现,势必会增加车辆行驶冲突,产生道路安全隐患,所以此路口暂不宜增设直左车道。为了提高早高峰期间的通行效率,交警部门将对路口信号灯配时进行优化,适当延长左转信号灯时间,减少左转车辆等候时间,缓解该方向交通拥堵,提高该路口车辆通行效率。同时组织警力在该路口高峰期设置执勤岗位对车辆进行疏导,通过人工疏导模式加强该路口通行效率,进一步确保该路口交通秩序安全有序。

往期回复

●3月17日,本报9版刊发市民韩先生留言,反映杭鞍高架施工,周边道路拥堵严重,建议施工单位优化施工方案的问题。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回复:辽阳路作为青岛市中心城区“六横九纵”的第二“横”,对疏解全市交通起到重要作用。辽阳路(南京路-福州路段)交通结建工程为青岛市重点项目。目前主桥施工需将主干道部分封闭,调流方案是经与交警部门沟通多次确定的。自调流方案实施以来,每日有10名辅警配合交警在早晚高峰期间进行交通疏导,最大限度避免拥堵。施工单位将优化施工组织,加快施工进度,尽早完成,减少对周边影响。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网友v7ttWR留言,反映西海岸新区灵山岛自然保护区大岔口社区瑞港度假村小区近期发生多起外墙墙体脱落事件。

西海岸新区回复:灵山岛保护区管委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了查看,发现15号楼2单元2楼阳台下方景观条局部出现脱落现象,已安排人员用警戒线进行警戒,避免造成伤人事故。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等相关规定,该处属于单元业主公摊部位,应由单元业主对维修费用进行公摊,已联系并告知相关业主。下一步,将组织该楼相关业主进行费用公摊,尽快实施维修。(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

责任编辑:王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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