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法》今起施行,青岛海昌极地海洋公园举行普法活动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15日讯 今天是国家生物安全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正式施行,为踊跃响应国家政策,保障生物安全,今天,青岛海昌极地海洋公园受青岛大港海关邀请,共同举办普法活动,呼吁市民重视生物安全保护,共建和谐自然环境。

生物安全,不仅影响个体生命安全,更关乎国家公共安全,关乎人类安全。为提高国民对生物保护的重视程度,每年的4月15日被定为我国的国家生物安全日。我国于2020年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于今年4月15日起正式施行。

秉持着“有梦、有爱、有快乐”的服务理念,青岛海昌极地于2014年与青岛农业大学共建海昌控股青岛极地动物研究中心暨青岛农业大学专家工作站,顺利完成了海豚、海狮、海狗、白鳍鲨等海洋物种的繁育工作,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做出了行业表率。

2015年,在青岛市海洋发展局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的指导下,青岛海昌极地还专门设立了水生野生动物救助中心以配合青岛市海洋发展局执法队执法的后续工作,对本市罚没与市民求助的水生野生动物进行救治处理。救助中心成立以来,共参与救助了玳瑁、绿海龟、江豚等多种动物,取得社会各界良好反响。

青岛海昌极地作为全国领先的海洋类主题公园和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多年来致力于通过多种形式向大众科普海洋生物知识,并积极关注海洋和动物研学公益事业。自开业至今,青岛海昌极地接待青岛及省内周边中小学学生团队达100万人次。除每年开展近百项公益科普研学活动外,还增设开展“夜宿极地·鱼我同眠”“大海洋·小课堂”“科普进校园”等活动,旨在向青少年普及海洋知识,进而激发全社会爱护海洋生物的热情。

今后,青岛海昌极地将一如既往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普及相关法律,共创和谐环境,不但为海洋生物谋福祉,更为广大游客、岛城市民带来有梦、有爱、有快乐的游览体验。(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马晓婷)

实习编辑:杜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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