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综合评价招生高校扩容至11所,招生规模有望继续扩大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16日讯 日前,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与去年相比,参与招生学校规模有所扩大,增加了华南理工大学。同时,今年还取消了高校综招计划不超过在鲁统招计划的20%的限定,这可能意味着综招规模继续扩大。

今年我省综合评价招生在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浙江大学等10所高校基础上,增加了华南理工大学,共计有11所。

据悉,已通过我省今年夏季高考报名并符合试点高校具体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按照要求分别参加我省夏季高考统一报名和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已通过保送、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得报名。试点高校将在报名前公布本校综合评价招生办法,明确招生计划、报考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报考要求、录取程序、录取标准等信息,考生请及时关注各试点高校招生信息网。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工作5月18日前完成。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综合评价招生跟“强基计划”一样增加了确认环节。通过初审的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学校的综合评价考核,预期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进行。入围考生应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填报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若同时获得多所高校入围资格,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不填报或填报未入围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视为放弃该项招生资格,但不影响其他志愿录取。填报专业志愿须在该项招生公示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考生综合成绩由夏季高考总成绩(含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和高考加分)和高校考核成绩(含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组成,其中夏季高考总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成绩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普通类一段线。(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世锋)

责任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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