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我市文物保护工作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21日讯 2021年市财政争取国家文物保护资金2700万元,支持我市文物本体修缮、馆藏文物保护修复以及文物数字化保护等10个项目。

近年来,市财政在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障文物保护资金支出的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对我市重点文物的保护和修缮。“十三五”期间对上争取中央文物保护资金逾2.1亿元,重点支持了青岛八大关近代建筑修缮、齐长城抢救性保护、琅琊台大台基遗迹本体抢救性保护等国家级文物保护项目87个,内容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大遗址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考古发掘、可移动文物保护等。为我市重点文物的抢救、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责任编辑:王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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