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判处非法管有烈性爆炸品的“港独”组织成员监禁12年

新华社香港4月23日电 香港特区高等法院23日宣布,以非法及恶意管有爆炸品并故意危害生命或损害财产的罪名,判处“港独”组织“香港民族阵线”成员卢溢燊监禁12年。

香港警方2019年7月20日在荃湾一座工厂大厦内查获大量TATP烈性炸药并逮捕卢溢燊等三人。该案件于2019年7月22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首次开庭审理,卢溢燊被控一项管有爆炸品罪。

控方表示,警方当时查获大量TATP烈性炸药,初步估计重1.5公斤,性质极不稳定;同时在仓库内查获两把长刀、十支燃烧弹、一包铁珠、头盔、面罩、镪水(腐蚀液)等,怀疑部分是用来制作TATP炸弹的原材料。

高等法院主审法官认为,卢溢燊负责租用该工业大厦涉案房间以及其他行为显示他是该案的主要策划者;从警方在涉案房间及其家中搜获其他攻击性武器、宣扬“港独”的书籍以及分裂国家的政治传单可见,被告人意图颠覆特区政府并宣扬“港独”。

TATP中文化学名称是“三过氧化三丙酮”,是国际恐怖分子常用的一种炸药。主审法官引用专家证供表示,本案中的爆炸品TATP比常见的TNT炸药潜在危险性更高,TNT炸药需要引爆,而TATP可以自爆,甚至人体产生的静电也可引发其爆炸,对公众构成更大危险。

高等法院的判决公布后,香港警方对这一判决表示欢迎。警方强调,该案中查获的炸药可造成大量伤亡,希望这一判决可以向公众传递社会不接受也不容忍暴力的信息。

香港国安法生效前夕,“港独”组织“香港民族阵线”宣布解散所有香港地区成员。

责任编辑:郝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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