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意见: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民法典实施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2日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民法典实施,中共青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近日出台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民法典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12条,从推动法治青岛、法治政府建设及提升全社会遵守民法典意识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意见》指出要加强对民法典重大意义的深刻理解。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要深刻认识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要通过集体学习、举办专题讲座、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

《意见》强调要把民法典作为重要制度载体,以民法典实施为重要契机,全面提升法治青岛建设水平。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各级政府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要求落实到执法全过程;要做好地方立法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民法典的衔接,不得与民法典相抵触;要加强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工作,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要充分发挥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全面启动民法典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民法典理论研究,推动民法典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要将推动民法典实施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六稳”、“六保”、优化法治环境等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意见》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和实施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级党员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青报全媒体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徐绍阳)

责任编辑:李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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