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全面启动!原则上于11月底前完成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3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日前《关于做好2020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正式印发,标志着青岛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全面启动。

据悉,此次青岛各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应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各系列、各级别职称的评审申报时间和具体要求由各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定。如遇特殊情况,评委会组建单位确需延期评审的,应在11月20日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书面申请。实行“考评结合”的高级经济师等职称申报评审时间,待国家公布考试成绩和分数线后确定。

其中,省级高级评委会申报通知: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经授权和下放给青岛的高级职称以外,其他高级职称需申报省级高级评委会评审,有关通知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查询;市级高级、中级评委会申报通知及青岛转发省级高级评委会申报通知: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地市公告”--“青岛”--“通知公告”栏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评定”--“工作通知”栏目以及相应的评委会组建单位官方网站查询;区市和市直部门(单位)所属中级、初级评委会申报通知:由各区市、市直部门(单位)等分别负责发布。

申报范围涵盖了凡在青岛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在青岛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但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2020年度青岛职称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人员登陆“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逐级呈报至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市直部门(单位)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通过各市直部门(单位)申报。各区市、高新区所属的企事业单位,通过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以下简称“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申报;

民营企业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在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或青岛市人力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分别通过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或青岛市人力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报。未在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或青岛市人力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按照属地关系(单位注册地、社保缴费地、实际用工地等),通过最先受理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申报;

自由职业者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按最先受理原则申报管理。(青报全媒体记者 任晓萌)

责任编辑:李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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