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心理筛查!省教育厅解读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相关文件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25日讯 今天是心理健康日。今天上午,省教育厅举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新闻通气会,解读了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的意见》。据介绍,《意见》包括课程体系、宣传普及体系、咨询干预体系、教师队伍建设体系、组织保障体系等在内的五个子体系。

我国17.2% 青少年有轻度抑郁

青少年阶段正处于人生成长的关键期,自身知识和社会经验不足,在学习、生活、就业、适应环境和人际关系等方面压力不断增大,心理健康问题的发生率和心理障碍患病率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中国国民心理健康发展报告(2019——2020)》显示,2020年,我国青少年有轻度抑郁的比例为17.2%,有重度抑郁的为7.4%;大学生有轻度抑郁的比例为18.5%,有重度抑郁的为4.2%。

近年来,我省各地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各自实际,从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搭建心理关爱服务平台、拓展心理健康服务领域、开展社会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建设专业化心理健康服务队伍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整体而言,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还不健全,服务和管理能力较为滞后:很多地方、学校对心理健康教育存在认识误区,未开设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专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不足、专业素养不高;心理健康教育场所功能不全、利用率不高,因学生心理问题导致的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时有发生。现有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状况远远不能满足师生心理健康需求,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心理健康工作体系迫在眉睫。

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教师

据介绍,《意见》强调各地各高校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建立健全课程体系;明确要求普通中小学要开设心理健康校本课程或专题教育;中等职业学校要办好《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规划》课程。高校要普遍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的公共必修课,设置2学分、32—36学时,鼓励开设各具特色的选修课程。《意见》还强调分阶段设置教育目标和教学内容,明确提出小学、初中、高中、大学阶段的目标要求。要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形成符合不同学段学生特点的教学模式,明确提出各级教研机构至少配备1名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

《意见》还要求要加强专兼职教师配备,各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超过1000人规模的学校必须配备专职教师,酌情增加兼职教师配备;各高校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比例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校至少配备2名,要求各学校于2022年前配备到位,对专职教师每年应进行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中小学要把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纳入各学科教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引导每位教师重视和参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我省将强化咨询干预体系建设

《意见》还鼓励学生依托心理健康教育社团等组织,开展朋辈心理支持活动。强调办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定期举办“5.25”心理健康日、心理健康教育月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心理素质拓展活动,要求学校落实学生体育锻炼时间,促进学生每天与同学、家人保持有效沟通交流。

记者注意到,《意见》提出强化咨询干预体系,向学生提供系统、专业、及时的心理健康指导与咨询服务,提出学校可通过购买专业服务等形式开展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要强化预防干预,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筛查。建立心理建档转接机制,面向所有学生建立心理档案,健全学生心理档案转接机制,强化学段之间的联动配合;还要推进大中小学全部建立心理辅导室(教育与咨询中心),规范运行使用,提出2023年前建设50个高校心理健康省级示范中心。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还要纳入对各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高校党建、绩效考核,纳入文明校园创建评估体系。要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学校、家庭以及各部门沟通协作和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学校每年对学生家长开展至少1次心理健康知识培训。(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世锋)

责任编辑:孙源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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