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四部门联合发文:三年内完成全市现有82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31日讯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对于推动解决农村水环境问题,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近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青岛市水务管理局、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财政局四部门联合印发《青岛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要求三年内完成全市现有82条农村黑臭水体的治理。

该《行动方案》明确了“示范带动、分类施治、经济适用、村民参与”的总体原则和“动态管理、分类整理、分期推进、长效管护”的治理思路, 对实施动态管理、开展试点示范、因地制宜治理、分期组织推进和建立长效机制五项重点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为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推进,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治理成效、严格考核评估四项保障措施。

下一步,青岛市将抓紧组织各相关区市编制实施辖区县域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逐条制定水体明确治理措施和工作计划,尽快开展治理工程建设,建立健全监管工作机制,确保按要求高标准完成治理任务目标,确保黑臭水体长“制”久清。(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责任编辑:荣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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