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母亲去世、父亲入狱;黄岛法院审理一起“特殊”的变更监护权案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10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今天从黄岛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为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立足审判职能和司法延伸职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院少年法庭走进黄岛区司法局,适用民事特别程序审理一起“特殊”的变更监护权案。

殷某现年12岁,母亲于2009年去世,父亲因犯罪被判刑,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殷某无人监护。殷某的伯父与伯母见此情形不忍于心,愿意承担殷某的监护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殷某的伯父与伯母申请变更为殷某的监护人,检察院认为申请人主体适格,遂做出支持起诉决定。

该院少年法庭在申请人立案后,第一时间通过全流程一体化办案平台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核,快速了解案情。因疫情影响,殷父服刑期间无法参与庭审,案件审理陷入僵局。该院少年法庭遂积极与监狱、司法局对接协调,决定利用社区矫正中心远程视频平台快速组织当事人庭审。在少年法庭周珊法官主持下,通过一台电脑,一根网线,解决了殷某监护权变更问题,让殷某像同龄人一样得到亲人看管与庇护。

自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以来,该案系黄岛法院审理的第一起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下一步,该法院少年法庭将持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及帮扶工作,发挥好司法审判职能,并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努力打造高水平、高质量、高标准少年审判团队,为西海岸新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刘阳阳)

责任编辑: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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