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全国范围内选聘校长,应征者需至少具备这四个条件中的一个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23日讯 今天,青岛市教育局发布公告,直属学校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校长(副校长)5名。选聘范围是全国范围内(不含青岛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高中(中职)学段校长(副校长)。 

按照选聘条件,校长年龄不超过45周岁,正校长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地市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名校长;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的成果主持人;市(地)级人才称号;其他相当层次的称号。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酌情放宽3岁: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教育专家;教育部中小学名校长领航工程人选;获得中央部委、省级及以上政府授予的综合性荣誉称号;省级以上人才称号;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名校长或名师或特级教师称号;其他相当层次的称号。

根据面试结果,按选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正式聘任后,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根据《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青岛市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认定的人才等级,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青岛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工资标准有关规定执行。视情况安排配偶工作。

公开选聘相关信息在青岛市教育局官网上予以公布。咨询电话:0532-85912931,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拨打。(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赵黎)

责任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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