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创新运用“四种形式”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现场会召开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7日讯 今天上午,青岛市创新运用“四种形式”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现场会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10次全体(扩大)会议在莱西召开。会议现场观摩了莱西市公安局扫黑除恶指挥部后召开全体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永祥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隋汝文主持会议,市中级法院院长李方民、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建新出席会议。

全体会议上,莱西市有关负责人员介绍了工作情况,观看莱西市“四种形式”扫黑除恶专题片,院上镇介绍了工作经验,市公安局、市海洋发展局、西海岸新区、胶州市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综合运用约谈谈话、重点管控、行政处罚、刑事追究“四种形式”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的一项具体行动,是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项治本之策,是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一项探索实践。

会议要求,要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在约谈谈话、重点管控这两种形式上持续用力,精准打好“预防针”,清除监管死角和盲区,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安全风险。要发挥好行政管理优势和依法严惩优势,运用好行政处罚、治安处罚,督促约束管理对象及时整改,坚持依法严打,重拳出击,打准打狠,除恶务尽。坚持政治效果为前提、社会效果为追求、法律效果为底线,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个效果”相统一。要以公开规范为引领、以法治创建为手段、以“我爱青岛·我有不满·我要说话”民声倾听主题活动为载体,努力实现执法、普法、治理“三个环节”相统一。要深入开展“三我”“十进”行动,综合运用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方式,把矛盾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秩序,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会议强调,要坚持“一盘棋”布局、一体化作战,发挥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在防治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土壤、创新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有效整合政府、市场、社会优势资源力量,健全完善协同推进机制、案件会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凝聚协同共治、共建共享的强大合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员;各区市党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员,莱西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员;市委政法委有关处室负责人员,市扫黑办工作专班有关负责人员参加会议。(青报全媒体记者 余博 通讯员 张知晓)

责任编辑:李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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