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从鹏城来 | 深圳支持企业创新,符合条件者最高可获资助1000万元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6日讯 7月5日,深圳市科创委2021-2022年重点企业研究院认定资助项目正式启动申请。

《深圳市重点企业研究院资助管理办法》显示,深圳支持具有较强科技研发能力的企业(即“依托单位”)建设不独立于依托单位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载体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人才培养、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等活动,以创建更高水平创新载体,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按照计划,深圳每年认定资助20个以内的重点企业研究院,每单位限申报1个,本批次为2021、2022年度批次,合计40个以内。对经认定的重点企业研究院,按照依托单位上两个年度平均投入研发经费(应当为依托单位实际投入重点企业研究院的自有资金,不包括各级财政资助资金)的25%予以资助,最高资助金额为1000万元。

深圳市科创委将采取“先建设,后认定”的方式,由依托单位自主建设、自主管理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完成并达到认定条件后,再独立申请认定。同期发布的《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1-2022年重点企业研究院认定资助项目申请指南》显示,申请单位需拥有至少一个已通过验收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深圳市重点实验室、深圳市工程实验室、深圳市工程研究中心、深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

指南还对申请单位的经营收入、研发投入、专利申请等有明确规定,要求申请单位2019年和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均超过5亿元、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4%〔但生物与人口健康技术领域(仅限医药生物技术,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研发技术,药物新剂型与制剂创制技术,医疗仪器、设备与医学专用软件子领域)的依托单位的同类考核指标分别为1亿元、20%〕。或者每年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经专项审计的研发费用(需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超过4000万元。(青岛日报/观海新闻驻深圳记者 梁超)

责任编辑:荣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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