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十四五”期间新增城镇住房约70万套,其中保障住房约26万套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16日讯 今天下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青岛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此次发布的《规划》将成为全市未来五年住房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指导未来五年城镇住房供给、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引导相关政策制定与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依据,也是贯彻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制、一城一策调控方针和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重要抓手。

“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规划》重点围绕‘住有所居、住有宜居、职住平衡’的发展目标展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杜本好介绍说。《规划》基于城镇人口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等因素,科学预测了“十四五”期间城镇住房需求,提出新增城镇住房70万套左右的目标。结合不同人群的消费能力与需求,明确了新增住房中商品住房和保障住房的供给结构,新增商品住房44万套左右,占全部住房供给的63%;新增保障住房26万套左右,占全部住房供给的37%。并且坚持推动住房供给与各区(市)人口增长协调匹配,进一步明晰了对各区(市)新增住房规模、新建租赁住房规模以及新增住房方式的指引。

《规划》还明确了要坚持政府保障与市场配置相结合,构建“2×2”的住房供给体系。按照住房供给渠道和方式不同,分为商品住房和保障住房两类。商品住房完全市场化,由社会投资建筹,保障住房利用公共财政或公共政策支持建筹。同时,根据使用权获取方式不同,分为产权型和租赁型两类,商品住房分为租赁型商品住房和产权型商品住房,保障住房分为租赁型保障住房和产权型保障住房。商品住房主要向具有充分市场租购能力的居民供给,满足多样化居住需求。保障住房主要保障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市民和引进人才三大重点群体的住房需求,保公平、促发展。根据各类群体住房需求,保障住房与商品住房新增供给套数占比原则上按4:6控制。

“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住房租赁市场”,将成为“十四五”期间我市住房发展的重点之一。《规划》提出,至“十四五”期末,全市租赁住房面积占全部住房的比例提升至15%以上,实现为50%的新增城镇人口提供满足需求的租赁住房。同时,从完善多样化和多渠道的房源供应体系、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的市场供应主体、提高规范化信息化监管服务水平等方面,明确了未来租赁住房发展的主要任务。

此外,随着如今青岛人的住房观念发生悄然变化,《规划》还提到,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实现从“住有所居”迈向“住有宜居”,实现高品质居住和高水平服务。在提高居住品质方面,一是提高住区规划与住房设计水平,提高住房建造质量。二是落实完整居住社区设施配套要求,推动住宅小区智慧化基础设施配置,全面、系统地提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三是优化社区服务和治理,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积极建设儿童友好社区,升级物业综合服务,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长效机制。四是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在创新住房管理方面,一是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多措并举,切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二是建设住房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系统,为CIM基础平台建设、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数据支持,全面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记者注意到,“职住平衡”也被写入此次《规划》中。其中提到,要创新住房供给机制,打造城市职住平衡发展的范式样本。一是坚持产城融合发展,围绕就业中心地区全面增加住房供给,紧密结合人才就业分布配置保障住房。二是将住房布局和成熟服务配套、公共交通站点紧密结合,推动合理通勤时间内的职住平衡。三是通过各区市供需规模匹配,实施职住平衡政策引导分区等方式,努力推动以组团为单位的、合理通勤空间内的职住平衡。四是积极推动保障住房、租赁住房、人才住房配建,实现新市民和人才住房空间分布的相对均衡,优化保障住房布局的合理性,提高住房空间选择的丰富性,进而提高居民通勤效率,促进社会融合。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住有所居、住有宜居、职住平衡’的发展目标,创新工作思路、优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圆满完成‘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杜本好说。(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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