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照片“动起来”骗过人脸识别实施犯罪,两人获刑

9月24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该院近年来办理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案件情况。

发布会上透露,2020年底到今年年初,该院从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中发现线索,被告人吴某、周某通过破解人脸识别技术,仅凭非法搜集的他人身份证照片和高清头像,就“骗”过了人脸识别技术,为不法分子提供非法服务。

记者从虹口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在侦办一起涉嫌虚开发票的团伙犯罪案件时发现,该团伙虚开发票过程中,除了提供购买、交换等传统方式外,竟有半数的发票源于“自创”,用他人身份注册了117家公司虚开发票。

检方介绍,该团伙为虚假注册企业、获取工商营业执照,找到被告人吴某,吴某又找到周某,将从不法渠道获得的他人高清头像和身份证信息利用“活照片”类手机软件进行处理,让照片“动起来”,可以形成包括点头、摇头、眨眼、张嘴等动作视频,再通过特殊处理的手机“劫持”摄像头,让人脸认证环节手机系统获取此前做好的视频,从而骗过有关手机应用。

记者了解到,虚开增值税发票团伙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利用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便民措施。疫情期间,多地工商部门对于注册公司手续进行简化,法定代表人通过相关APP进行人脸识别后网络注册即可,因此对犯罪嫌疑人而言,有身份证再加上攻克人脸识别技术就可以成功注册一家公司,在掌握了公司全套资料后,就可以虚开发票。

吴某和周某二人作为虚开增值税发票团伙的“服务商”,用破解人脸识别技术的方式致使犯罪分子虚开发票超过5亿元,同时他们还利用自己掌握的技术以每单25元到300元不等的价格承接了数十起破解其他手机应用的业务,涉及政务、安防、金融、支付、生活消费等多个领域,获利数万元。

今年1月,虹口区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吴某、周某提起公诉,今年8月,法院判决吴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7万元;周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6万元。

据介绍,2019年以来,虹口区检察院受理移送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50件104人,提起公诉38件80人。检察官认为,今天,人脸识别技术已经被广泛运用于生活中,且往往被设置为完成各类事项的终极验证环节,而相关案例则提醒群众,犯罪分子的手段在不断加强,迫切需要提高个人自身的风险防御能力,守护好自己的“脸”和其他涉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信息;相关企业也应当加强经营的合规化、合法化,严守合法经营底线。

虹口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聚焦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犯罪,持续跟进监督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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