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增开“临时转会窗”,新政出台不“叫座”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28日讯 近日,中国足协正式发布了《中国足协关于2021中国足球协会杯正赛阶段竞赛规程的补充通知》,通知主要是针对被国家队征调了球员、实力受损的俱乐部,给出了一个临时转会窗口,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12日,给各队可以补充球员的机会,当然,俱乐部转会补报球员的名额不得超过国家队征召球员数量。不过,这样的新政,显然没有引起各俱乐部的关注,大部分俱乐部均无意通过这样的临时转会窗口来补充新人。但这个临时窗口的打开,却给部分传闻坚持不下去的俱乐部队员一个很好的转会机会。

目前,足协杯的备战开始进入快车道,经过了此前的三轮预选赛后,足协杯已经诞生32强,分别是中超的16支球队;中甲的浙江队、南通支云、北京北体大、成都蓉城、武汉三镇、淄博蹴鞠、陕西长安竞技、昆山FC、四川九牛;中乙的U20国足、西安骏狼、陕西俑士超越、四川民足、青岛青春岛、丹东腾跃,加上中冠的梅县球乡——9月29日,足协杯就将抽签决定对阵形势。

由于国足比赛基本确定在西亚进行,所以正在备战的国脚们也无法回国参加足协杯赛。因此,输出国脚多的球队,其在杯赛中的战力是必然会受到影响的。在此背景下,中国足协才确定打开临时转会窗口。通知中确定:“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12日,我会将开启临时转会窗口,有被国家队征召球员的俱乐部可在此窗口完成球员租借、转会及足协杯补报。俱乐部转会补报球员的名额不得超过国家队征召球员数量,比如某俱乐部被国家男子足球队征召6人,则该俱乐部只可补报至多6人。”

值得一提的是,该窗口交易的球员,只能用在今年足协杯上,而不能用在12月的联赛中,因此在这个窗口交易的球员,是不能代表新球队参加联赛的。短期租借的球员,也不能再回到原球队打12月份的联赛,在这个窗口转会加盟新球队的球员,只有在2022赛季才能代表新球队打中超联赛。

虽然新政正式出台,但目前各家俱乐部的动作却并不大。大部分的俱乐部确定将不会花大钱买人,但也不完全排除一些存在危机俱乐部的球员借此转会到具备引援条件的安全俱乐部,宁可牺牲12月联赛参赛权。(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许诺)

责任编辑: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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