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曲阜师范大学原党委副书记马善军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26日讯 青岛市检察院今天发布:曲阜师范大学原党委副书记马善军涉嫌受贿罪一案,近日由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善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马善军利用担任中共宁津县委副书记、宁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中共平原县委副书记、平原县人民政府县长、平原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白树文)

责任编辑:岳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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