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调查|地锁“霸道”,拆除容易处罚难


青岛日报2020年9月30日8版

“市北区人民路90号院内不明人员占用公共车位,不仅私自安装地锁,还用摩托车、垃圾桶、轮胎、锥型帽占据车位,造成小区内停车困难,希望有关部门拆除整改。”近日,网友“玲子”在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客户端“直通12345”平台留言反映地锁占据车位问题。

■人民路90号院公共停车位多处被地锁霸占。

根据该线索,记者日前来到人民路90号实地探访。这是一处有10多栋楼房的开放式小区。小区内一条120多米长的通道两侧设置了20多个停车位。记者采访时,有超过一半的停车位是闲置的,但因为停车位上安装了地锁,或者被人用轮胎、锥形帽等杂物占用,导致其他车主无法正常使用,只能将车停在有禁止停车标志的路边。

网友“玲子”告诉记者,小区没有物业管理,也没有地下车库。车多车位少,本来就无法满足居民的停车需求。先是个别居民为了自己方便,用地锁“霸占”公共停车位,后来其余居民纷纷效仿。“现在不仅公共停车位被抢占一空,连能停车的边边角角地块也都被安装了地锁,居民经常为了停车发生争吵,甚至有人的私家车因此车身被划、车胎被扎。”“玲子”说,占车位的地锁和杂物还可能成为社区老人和孩子们的“绊脚石”,容易引发意外。

“玲子”介绍,她在今年8月12日和9月20日两次通过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客户端的“直通12345”平台反映此事,市北区阜新路街道办事处回复:“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安排人员对此处乱占车位的地锁等杂物进行清理,下一步将不定期整治。”但“玲子”说,她最近并没有看到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前来清理。“2019年,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经常来清理地锁,但‘治标不治本’,清理过后没几天,地锁又会再出现。”“玲子”说。

记者查询到,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地桩地锁以及放置其他障碍物圈占道路、公共场地或者阻碍通行。在道路上设置地桩地锁或者放置其他障碍物圈占道路、阻碍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在道路以外的公共场地或者居民住宅区的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拆除地锁容易,找到安装人进行处罚难。居民王先生讲述,请人安装一个地锁,成本大约在百元左右;若是网购地锁自己安装,仅需花费几十元。地锁本身的成本不高,安装地锁的违法成本也低。因找不到地锁的安装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通常是自己带人、带工具来拆地锁,拆除费用都没人负担,更别提罚款了。

“解决人民路90号停车位长期被霸占的问题,不能简单地对地锁一拆了之,而应该发挥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智慧,解决停车位管理的难题。”“玲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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