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全国表彰名单出炉!青岛1个集体、2名个人上榜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27日讯 近日,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联合发布《关于表彰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辅导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共评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392个,“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591名,“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757名。其中,青岛1个集体、2名个人上榜。

青岛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称号;青岛市市南区法院云南路人民法庭庭长张玉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青岛市第六十一中学团委书记徐辰龙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称号。

《决定》指出,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在青少年普法工作中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继续扎实开展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努力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中实现新进展,取得新成绩。(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杨琪琪)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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