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海帮问|查阅城建档案收费吗?答:免费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15日讯 近日,有市民致电本报舆论监督热线,咨询城建档案查阅事宜。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市民和单位如需查阅、利用城建档案,需要向城市建设档案馆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档案查阅、利用条件的,城市建设档案馆将提供免费查阅、利用服务。


  根据《青岛市城建档案利用服务指南》要求,市民和单位申请查阅、利用城建档案时,除本人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市民的生活越来越便捷


  建设工程所有权人查阅、利用城建档案,个人查阅的,应当出具房屋权属证明;他人委托查阅的,应出具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及房屋权属证明;单位查阅的,应当出具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房屋权属证明。

  租赁者查阅、利用城建档案,以个人名义租赁的应出具租赁合同原件、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租赁的还应出具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查阅、利用城建档案,应当出具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分包单位和个人还需出具承包合同原件。

  建设工程管理单位查阅、利用城建档案,应当出具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管理合同或协议。

  建设单位、科研单位因工程建设、科学研究需查阅、利用建设项目及其周边或沿线上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出具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建设项目审批文件。

  当事人因诉讼活动调查取证查阅、利用城建档案,应出具法院立案通知或应诉通知,单位还需出具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律师的,还应出具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建档案查阅利用频率越来越高


  青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档案馆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和单位申请查阅、利用城建档案时,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说明利用目的,未经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同意,不得泄露城建档案内容。(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 文//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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