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惩!青岛法院对三起56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公开宣判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29日讯 今天,青岛法院依法对3起56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公开宣判。其中,市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张某海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城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刘某星等3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李沧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夏某、庞某杰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该三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均在当地有组织地长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市南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海等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长达六年的时间里,长期盘踞市南区、城阳区两地,在首要分子张某海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实施“套路贷”犯罪,非法侵占他人财产,以暴力、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大肆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诈骗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共实施犯罪行为44起、违法行为10起,造成被害人轻伤3人,轻微伤5人,被殴打恐吓后患精神疾病1人、先兆性流产1人,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在市南区、城阳区一定区域内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市南法院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海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判处其余1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一个月不等,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城阳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某星等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暴力、威胁、滋扰或其他手段,多次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百姓,非法开采河沙,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产、生活,在河套及周边区域造成严重影响,多次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妨害作证、敲诈勒索、诈骗等犯罪行为共47起、违法行为5起。刘某星等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城阳法院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妨害作证罪、伪证罪、非法采矿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星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3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一年八个月不等,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李沧法院经审理查明,以夏某、庞某杰为首要分子,刘某欣、张某为重要成员,张某宇、王某为一般成员的犯罪团伙,自2014年以来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16起、诈骗8起、催收非法债务3起、非法拘禁6起、寻衅滋事2起、聚众斗殴1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李沧法院依法以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催收非法债务罪,分别判处夏某、庞某杰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其余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三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辖区各基层法院全面总结专项斗争经验,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全面提高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凌厉攻势,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吕佼 时满鑫)

责任编辑:郝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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