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上路先“亮牌”!交警李沧大队“亮牌行动”进企业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17日讯  为持续巩固“亮牌行动”成果,集中治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号牌污损、放大号不清等违法行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交警李沧大队火车北站中队民警16日上午走进辖区某企业,向企业负责人和驾驶员宣传“亮牌行动”有关要求,督促企业擦亮车牌上路。

在活动现场,民警给企业负责人和驾驶员发放《致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企业的一封信》,要求运输车辆企业对所属车辆加强管理,现场督促企业清洗车身车牌,确保车辆上路号牌干净整洁、车辆放大号清晰可见,叮嘱驾驶员认真做好车容车貌、标志标识检查,上路行驶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自觉做到不超速、不超限超载、不闯红灯、不疲劳驾驶等。企业负责人承诺将严格落实企业责任,加强运输车辆监管,努力为道路安全和文明城市建设做贡献。

上午,火车北站中队民警在环湾路对过往大货车进行检查,期间查处6起放大号不清违法行为。上午10时50分许,一辆鲁UU9***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沿环湾路北向南行驶被交警拦下,其车辆后方放大号长时间积尘,已经变得有些模糊。驾驶员解释说自己没太注意,交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警告处罚, 责令其清理干净再上路行驶。

交警李沧大队火车北站中队指导员屠尔齐介绍,车辆号牌模糊不清,或故意遮挡污损,电子监控无法识别,给道路交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不仅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难以得到及时处罚,而且一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更是给事故侦查带来相当大的难度。目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车辆放大号不清晰将对驾驶员进行警告,责令其清理干净后上路。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上路前一定要认真检查,确保车辆号牌清晰整洁,擦亮车牌行动起来。(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通讯员 刘畅淼   王伟伟)

责任编辑: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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