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应急中这些企业不用停产!山东采取差异化分级管控措施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20日讯 今年的采暖季即将开始,采暖季期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静稳天气较多,容易形成雾霾,影响群众正常生活。那么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如何统筹做好经济发展、民生保障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近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走在前列 全面开创”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九场,就《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若干措施》进行解读。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对此作出回应,必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既要保证群众温暖过冬,也要保证大气环境质量不反弹。为此,我省将继续实施差异化分级管控措施。

坚持分类别差异化管控,保基本民生。我省修订了《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把涉及居民供电、供暖、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等保民生的企业,纳入民生保障类企业管理,在重污染天气应急中不用实施停产措施。

坚持分绩效差异化管控,保减排效果。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技术指南》),将绩效分级重点行业由15个增加至39个,指标评定分A、B、C、D四个等级。A级企业为国家标杆企业,在重污染应急期间可以不停产限产,自主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为省级标杆企业,在重污染应急期间可少实施减排;C级和D级企业在重污染应急期间按照《技术指南》规定加大减排措施力度。省生态环境厅配套制定了《山东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规范(试行)》,指导各市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绩效等级申报和审核工作。

坚持分行业差异化管控,保重点项目。坚决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将涉及外贸出口、战略性产业、新兴产业的企业纳入保障企业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不用停产。省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在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不要求全面停工。(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责任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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