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锅”藿香正气水、闯关爆胎逃窜,这些“酒司机”被通报!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20日讯 为进一步减少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预防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增强文明交通意识,提升岛城共建共治共享道路交通安全水平,青岛交警根据公布第二批43个“零酒驾”创建单位、社区(村)、街道(乡镇),并对近期查处的酒驾典型违法案例进行通报。

交警设岗查酒驾。

男子酒驾企图“甩锅”藿香正气水

17日晚,交警市北大队人民路中队在山东路鞍山路路口安排警力查处酒驾等违法行为,21时45分许,一辆白色鲁B3J0**牌照的SUV,沿鞍山路西向东驶入夜查点。执勤交警对其使用呼气快测,结果显示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交警询问驾驶员喝酒没有,驾驶员矢口否认,谎称肚子不舒服,吃了药,并喝了一瓶藿香正气水。执勤交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34毫克。驾驶员依然辩解自己绝对没喝酒!并从衣兜里掏出两板药片和两瓶藿香正气水。

交警告知驾驶员服用藿香正气水吹气测试会有酒精值,但是降得很快,休息片刻后重新检测即可。十分钟后,驾驶员喝了一瓶矿泉水,再次呼气测试显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33毫克。最终该驾驶员承认自己中午喝的酒,没想到过这么长时间,依然被查到酒驾。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该驾驶员将接受驾驶证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警对司机进行呼气快检。

A2驾驶员酒驾A证降B证

15日晚,交警即墨大队滨海中队开展查处酒驾行动,21时许,执勤交警在即墨区鹤山路金华街路段对车牌号为鲁B865VG的小型客车依法进行检查,驾驶员董某某刚打开车门,执勤民警就闻到一股酒气扑面而来。经检测,董某的酒精测试值为2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询发现驾驶员董某某的驾驶证为“A2”驾驶证,依据相关法律驾驶员董某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和驾驶证降级的严厉处罚。

夜查酒驾突发两起闯卡事件

7日晚,青岛交警青平高速公路大队四中队民警在青新高速城阳南收费站夜查时,一辆白色三菱轿车行驶到检查区域时,突然加速闯关并企图进入高速,在前方负责堵截的民警立即拉开破胎器要求车辆停车,但白色轿车驾驶员丝毫不顾的冲过破胎器继续逃窜,民警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并通知沿途警力对车辆进行拦截。由于车辆碾压破胎器无法长时间行驶,驾驶员选择在即墨西出口驶出高速,而正在即墨西执勤的二中队民警正在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排查,最终发现了这辆闯关车。民警发现嫌疑车辆后立即上前把驾驶员隋某进行控制约束,并将其带至检查点进行呼气检测,呼气结果16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在办理后续程序时,该驾驶员多次不配合民警执法,后续被约束至医院进行抽血,并多次打电话拖延时间。在我们民警的耐心劝说下,隋某这才配合抽血。

无独有偶,正在处理隋某闯关及醉酒驾驶时,青平高速交警大队三中队在青新高速城阳北收费站夜查时也出现了闯卡行为,而这次是一辆黑色奔驰轿车,行驶至检查点时突然加速逃窜,并向市区方向驶去。事件发生后,三中队立即上报指挥中心,大队指挥中心立即对车辆行车轨迹进行监控,并通知沿途收费站警力注意拦截嫌疑车。在对车辆进行追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将车辆停在李村收费站匝道口处,并在后方摆放了三角警示标志,佯装成车辆故障的样子,而驾驶员和车上的乘客正在商量怎么逃避检查。民警见状立即驾车前往停车地点,并对车辆进行前后夹击防止逃窜,民警到现场后发现,原本的驾驶员已经换到后座,询问是否是他开车时驾驶员称开车的已经跑了,但在卡口照片的佐证下,驾驶员于某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开车的事实。民警将其带到执法站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5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便将其带到医院进行了抽血留样。最终驾驶员隋某血液化验结果为134g/100ml,驾驶员于某血液检测结果为146.7mg/100m,两人为醉酒驾驶,隋某、于某二人不但要承担醉酒驾车的法律制裁,还要为自己闯关、不配合执法等行为埋单。(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于滈 通讯员 曲海青 栾心龙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荣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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