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创7类农业废弃物一并管理!青岛农业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11月1日起施行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10月26日讯  农业废弃物管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关系农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和城乡生态文明建设。为完善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和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农业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近期,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市农业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暂行办法》将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据悉,《暂行办法》在总结我市农业废弃物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农业农村部有关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要求以及蔬菜尾菜现状,创新性地将农药包装废弃物、肥料包装废弃物、废旧农用薄膜、病死畜禽、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蔬菜尾菜等7类农业废弃物一并进行规范管理,属全国首创。

《暂行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及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将加强对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过程中违法行为的处罚,全面规范农业废弃物管理。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增强农业投入品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法制意识,提高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罗震)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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