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企业首次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27日讯 日前,崂山区金家岭市场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青岛某仪器有限公司在产品的广告宣传中使用“最先进技术”“最快采样速度”“最高”“最深”等绝对化用语。鉴于其未造成危害后果,且属于首次违法,并及时改正,免于处罚。

据悉,金家岭市场所执法人员在办理案件中,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引导该公司负责人签署《承诺书》,承诺绝不再犯,既及时纠正了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又释放了政府善意,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为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崂山发展实际,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严格贯彻落实省、市两级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处罚免罚清单,落实容错机制,实施“照单免罚”。尤其是实行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利用行政指导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同时,针对企业复工复产的迫切需要,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制定下发《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寓管于服,为市场轻微违法主体提供了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截至目前,共对辖区商户轻微违法行为政策告诫115起、责令改正46起、行政约谈26起、批评教育200余起、照单不予处罚6起。

此外,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崂山区依法严格监管,2020年以来,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立案200起,罚没金额150余万元。其中,食品、药品领域案件立案142起,疫情期间查处影响疫情防控的假冒伪劣、商标侵权、价格违法等案件48起。(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记者 霍璟祎 通讯员 季晨雪 徐特)

责任编辑:刘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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