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领取,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最新发布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15日讯 15日,青岛市招生考试院发布《致办理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青岛考生的一封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报毕业: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本次毕业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2023年5月22日至5月26日(9:00—17:00),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sdzk.cn/),在首页选择“自学考试—考籍管理业务服务平台—申报毕业”,注册并且登录成功后,严格按照《毕业申报操作手册》指导步骤,认真填报毕业信息并完成缴费(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费为50元/人次),缴费成功后,提交毕业申请并等待反馈预审结果。

考生将在提交毕业申请成功后48小时内收到手机短信审核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申报平台查询网上预审的反馈信息。网上预审合格的考生,应预约现场确认地点和时间、规范打印《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请注意,只有完成预约现场确认地点和时间、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和《申报确认单》后,方为完成网上申报。

2023年5月30日—6月1日(9:00—11:30,14:30—17:00),考生本人到网上申报时预约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提交填写完整的《毕业生登记表》(两份)、课程免考及替换等相关材料。考生须按时参加现场确认,逾期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报。

市招考院自考处联系方式:85786231

责任编辑:王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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